警告:实验中所用的有机溶剂及标准物质均为有毒有害物质,溶液配制和样品前处理过程应在通风橱中进行操作,并按规定佩戴防护器具,避免吸入、接触皮肤和衣物。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 11 种三嗪类农药的高效液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西玛津、莠去通、西草净、阿特拉津、仲丁通、扑灭通、莠灭净、扑灭津、特丁津、扑草净和去草净 11 种三嗪类农药的测定。
当样品量为 10 g,定容体积为 1.0 ml,进样体积为 10 μl 时,11 种三嗪类农药的方法检出限为 0.02~0.08 mg/kg,测定下限为 0.08~0.32 mg/kg。详见附录A。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7378.3海洋监测规范第3 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
GB17378.5海洋监测规范第5部分:沉积物分析
HJ 494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HJ 495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HJ 613土壤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重量法
HJ 783土壤和沉积物有机物的提取加压流体萃取法
HJ/T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方法原理
以丙酮-二氯甲烷为提取剂,用索氏提取或加压流体萃取法提取土壤或沉积物中的三嗪类农药,提取液经固相萃取净化、浓缩、定容后用高效液相色谱分离,紫外检测器检测,以保留时间定性,外标法定量。
4干扰和消除
多环芳烃、邻苯二甲酸酯类和酚类等有机化合物对测定可能产生干扰,可通过色谱分离或固相萃取净化等方式消除。
5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实验用水为新制备的超纯水或蒸馏水。
5.1丙酮(C3H6O):农残级。
5.2二氯甲烷(CH2Cl2):农残级。
5.3正己烷(C6H14):农残级。
5.4乙腈(C2H3N):液相色谱级。
5.5丙酮-二氯甲烷混合溶剂:1+1。
用丙酮(5.1)和二氯甲烷(5.2)按 1:1 体积比混合。
5.6丙酮-正己烷混合溶剂:1+9。
用丙酮(5.1)和正己烷(5.3)按 1:9 体积比混合。
5.7三嗪类农药标准贮备液:ρ=1 000 mg/L。
可直接购买市售有证标准溶液,按照标准溶液证书要求进行保存,使用时应恢复至室温并摇匀。
5.8三嗪类农药标准使用液:ρ=10.0~100 mg/L。
用乙腈(5.4)稀释标准贮备液(5.7),配制成浓度为10.0~100mg/L的标准使用液,于4℃以下避光、冷藏,保存时间为 60 d。
5.9无水硫酸钠(Na2SO4)。
使用前置于马弗炉中 450℃烘烤 4 h,冷却后装入磨口玻璃瓶中密封,于干燥器中保存。
5.10硅藻土:粒径 150~250 μm(100~60目)。
使用前置于马弗炉中 450℃烘烤 4 h,冷却后装入磨口玻璃瓶中密封,于干燥器中保存。
5.11石英砂:粒径 150~250 μm(100~60目)。
使用前置于马弗炉中 450℃烘烤 4 h,冷却后装入磨口玻璃瓶中密封,于干燥器中保存。
5.12固相萃取柱。
市售硅酸镁、硅胶、氨基或其他等效固相萃取柱,1 000 mg/6 ml 或更大容量规格。
5.13玻璃棉或玻璃纤维滤膜。
使用前用丙酮-二氯甲烷混合溶剂(5.5)浸洗,待溶剂挥发干后,置于磨口玻璃瓶中密封保存。
5.14索氏提取套筒:玻璃纤维或天然纤维材质套筒。
玻璃纤维套筒使用前置于马弗炉中450℃烘烤4h,冷却后置于磨口玻璃瓶中密封保存;天然纤维材质套筒使用前用丙酮-二氯甲烷混合溶剂(5.5)浸洗,待溶剂挥发干后,置于磨口玻璃瓶中密封保存。
5.15 氮气:纯度≥99.99%。
6仪器和设备
6.1高效液相色谱仪:具有梯度洗脱功能,柱温箱温度可控,配备紫外检测器或二*管阵列检测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