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等十部门近日印发《实行*严格
《实施方案》的考核内容包括各省级行政区*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两部分。目标完成情况主要考核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和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等4项指标。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包括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等制度建设及相应措施落实情况。
据悉,考核结果将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作为对各省级行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期末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省级行政区人民政府,国务院予以通报表扬,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予以考虑。对年度或期末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省级行政区人民政府,要在考核结果公告后1个月内,向国务院做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
同时,方案还规定水利部商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于考核期内各年度2月发布年度考核工作通知,明确对上一年度或期末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考核工作组办公室综合自查、核查和重点抽查结果,形成年度或期末考核报告。
早在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便明确要求实行*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实施方案》的正式出台,将进一步推动*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