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普洱茶未标保质期 消费者要求赔偿10倍被驳回

百检网 2021-11-15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后,10倍索赔的产品责任纠纷案件数量大幅度增加,该类案件原告绝大多数并不以产品导致其人身损害为由要求赔偿,而是以产品的 标签标识、 广告标语、 商标等不符合法律规定为由要求10倍赔偿。不过,并不是所有类似的诉讼申请都能得到支持,近日东莞公布一件涉 普洱茶未标注 保质期被要求10倍赔偿的官司,诉讼申请人的诉求就被东莞**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全部驳回。
 
  去年2月,小乐在某公司石龙分公司购买了四包茶叶,共计3440元。隔天准备饮用时发现茶叶外包装上没有标明保质期,属于违法销售,因此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该公司及其石龙分公司支付3440元货款及10倍赔偿金34400元。
 
  小乐表示该茶叶不存在质量问题,但因其没有标明保质期,违反了食品安全标准,据此诉请10倍赔偿。该公司认为根据行业惯例,绿茶、铁观音有保质期,普洱茶、黑茶等没有保质期,只有储存方式,故目前市面上的普洱茶都只会标明生产日期而没有标明保质期。
 
  法院经审理认为,未对普洱茶保质期作出标识,确实存在标签瑕疵。但是,普洱茶具有其产品的特殊性,根据 食品安全法及相关国家标准规定,普洱茶在符合标准的贮存条件下,适宜长期保存。涉案普洱茶未标明保质期的标签瑕疵本身并不影响食品安全,亦不会对 消费者造成误导。
 
  为此,东莞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小乐的全部诉讼请求。主审法官认为,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的某些瑕疵在需要承担行政责任时不一定构成民事侵权行为,故对于产品的标签标识、封面的广告标语、商标等不符合法律的情形,不一定要承担10倍赔偿责任。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