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制定出台食品药品“黑名单”管理办法

百检网 2021-11-15
  为加强 食品药品安全 监督 管理,推进全省 食品药品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近日,省食品药品 监管局制定出台了《浙江省食品药品严重失信者名单管理办法》,强化对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全面履行 质量安全责任。
 
  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严重失信者名单管理办法》,被列入“ 黑名单”的严重失信者将面临以下惩戒措施:一是被重点监管,增加检查频次,增加产品监督抽检批次,对不合格记录的产品定期跟踪检查;二是责令定期报送食品药品安全自查报告或者第三方评价报告;三是依法限制其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同时,食药监管部门将把“黑名单”信息通过“信用浙江”网等渠道推送给相关政府部门,由各相关部门对失信主体联合采取限制金融机构融资授信、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限制担任相关职务等惩戒措施,切实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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