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5年10月,被称为“史上*严”的新《 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以来,这一年里, 食品监管领域发生了诸多变化,其中,在特殊食品监管制度方面表现的尤为突出。不仅重新定义了特殊食品的概念,对特殊食品所辖内容做出了明确划分,更有诸多注册制度、备案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规章出台。时值《 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一周年之际,又恰逢12月11日“2016 中国特殊食品合作发展国际会议”在京召开,行业**共聚 北京。特殊食品领域内有哪些制度上的变化?细分行业的发展情况如何?未来又将有什么样的发展趋势?为加深市民对特殊食品的了解,树立营养健康新观念,北京晨报记者特进行梳理。
特殊食品范畴被明确为三大类
在2015版《食品安全法》之前,并没有“特殊食品”这一称呼,在2015年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中,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被给予了一个新的定义,统称为“特殊食品”。
其中,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对市民来说是较熟悉的种类,特殊医学用途食品较为特殊,是**次作为一个单独的食品类别列入法律监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FSMP是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一类配方食品。该类产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
我国成全球*大特殊食品消费市场
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营养保健为主要目的的食品消费成了市民消费的主流,特殊食品的市场需求也在悄然增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在2016特殊食品国际会议上表示,我国目前正处于重要的发展转型期,与30年前相比,中国人口的消费结构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人均口粮消费量下降了40%,肉蛋奶的消费量增加了2倍,食用植物油的消费量增近了3倍,中国的公众饮食消费已经从保障数量安全为主转向更加注重营养健康,中国的市场也成为全球*大的营养健康类食品的消费市场。
同时,我国特殊食品市场发展迅猛,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中国保健食品的产值已达约4000多亿元,生产企业2600多家,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100余家,产量70多万吨,2016年上半年产量同比增长14.2%。
总体来说,我国拥有全球*大的特殊食品的消费市场,健康需求迫切且多样,市场开发潜力巨大。
配套规章制度提供制度保障
基于特殊食品的巨大市场需求,自特殊食品概念被提出以来,国家相关部门十分重视特殊食品行业的发展,在制度建设方面投入了相当大的力度。一年以来,在婴幼儿配方奶粉、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三大领域分别出台了注册管理办法以及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在产品注册、原料管理、标识监管等方面都做出了更加细致的规定。
企业已经纷纷开始注册审批之路
食品安全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新《食品安全法》颁布一年以来,除了在政策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章、做出了一系列变革之外,作为承担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方,各家企业也纷纷在摩拳擦掌。
在各种政策学习活动中都能够频繁看到企业代表的身影,许多企业还已经开始了自己的注册审批之路。正如雅培在接受北京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雅培将努力为各个生命阶段的人们开发以科学为基础的营养产品,使产品既能够帮助婴幼儿健康成长、又能帮助人体保持身体强壮并充满活力,还能为有慢性疾病并且有特殊营养需求的人群提供支持。
同时,中国营养保健品协会法规部副部长王岗也表示,在新的政策下,注册要求很高,变化也很多,目前各家企业正紧跟政策变化,准备相应的注册资料。
市场将得到规范 消费者成*大受益者
特殊食品领域开展的一系列变革,无不体现了社会各界对特殊食品健康发展的重视和期待,那么变革之后,将会带来哪些变化?*受益的会是谁呢?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我国现在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2014年中国人口13.67亿人口中,其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是2.12亿,占到总人口的比例15.5%,65岁及以上人口数为1.37亿人,占比10.1%。据调查到2020年,中国的老年人数量将达到2.48亿,占总人口的17%,巨大的老年人群是保健食品以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重要消费群体,同时,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实施,对于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需求也逐渐增大,而这些老人和婴幼儿都是特殊食品重要的消费群体。
世界卫生组织、中国代表处疾病控制组组长施南在谈到特殊食品安全监管的意义时表示,由于有些消费者没有选择的自由权,或是处在比较弱势的地位,比如那些新出生的婴儿以及老年人,因此我们加强特殊食品的安全监管就是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提供很好的帮助。
而对这一问题,中国营养保健品协会法规部副部长王岗则给出了更明确的答案,特殊食品领域一系列的政策完善和变革之后,会提高企业的准入门槛,减少企业及品牌数量,使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消费者将成为*大的受益者。
2016年相继出台的特殊食品相关制度
2016 7月1日起实施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管理模式调整: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变为注册和备案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受理部门调整:地方食药监管理部门负责受理注册审查变为国家食药监总局负责受理。
注册程序优化:现场核查程序中有任何一个环节没有通过,即可终止评审,不与注册。
严格备案程序:产品使用原料应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也应备案。
规范标签标识:标签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7月1日起实施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
重视产品研发:注重研发能力,应有产品安全性、营养性及特殊医学效果的报告。
重视临床试验:要经过临床试验,并有临床试验报告。
规范标签说明:应在产品醒目位置标识,请在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
10月1日起实施
《婴幼儿配方乳品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
注册门槛提高: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强的企业才能申请注册。
限制配方数量:每个企业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配方系列9种产品配方,每一段*多三个配方。
规范标签标识:应标明具体来源地或者来源国,不得使用“进口奶源” “生态牧场”等模糊信息;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