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影城卖的 爆米花能进影厅,我在外买的却进不去?”近日,市民小岳和朋友外带 食品观影遭拒后,拨打了晚报新闻热线66778866反映:他们不满西工区一家影城“谢绝外带食品”的规定。
市民:外带的爆米花遭拒,影城的却能入场
小岳说,13日13时许,他和朋友到西工区新都汇的奥斯卡影城看电影。入场前,他们在影城外的一家商店买了一桶爆米花,检票时工作人员以“谢绝外带食品”为由将他们拦下,不允许他们把爆米花带入影厅,双方发生争执,小岳他们也因此错过了观影时间。其间,影城相关负责人到场协调,提出让小岳把外带的爆米花寄存到前台,同时免费为他们提供一桶影城内售卖的爆米花和两张其他场次的电影票。*后,小岳选择了要电影票。
“为何影城卖的爆米花可以入场,而外带的不行?”小岳说,他们对影城“谢绝外带食品”的规定感到不解和不满。
影城:非强制规定,意在保护观影环境
14日10时许,记者来到该影城后看到,各出入口处均设有“谢绝外带食品”的提示牌,还有勿携带口香糖、果壳类、汤水类、气味较大类、爆米花等外带食品的提示。
“外带食品卫生难以保证,我们怕观影者吃出问题后会跟影城发生纠纷。”该影城相关负责人说,这些提示牌已设置了两个多月,目的是保护观影环境。对消费者质疑的“谢绝外带食品”规定,他解释“非强制规定,只是告知观影者要意识到有些行为是不文明的”。
“基层工作人员在执行相关规定时有些死板,对由此给消费者带来的不愉快表示抱歉。”该负责人说,消费者外带的一般饮料等是可以入场的,规定主要针对外带的气味较大类食品,防止它们影响其他人,以往遇到类似小岳的情况,他们会提醒消费者把食品先寄存在影城前台。
工商部门:影城相关规定涉嫌霸王条款
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影城自售的食品可入场,而消费者外带的同类食品不被允许入场,该影城单方设定的“谢绝外带食品”规定已涉嫌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如遇到影城强行阻止,消费者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
该负责人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显然,该影城提前单方设定的规定是无效的。
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耀显认为,影城本身就在出售爆米花等食品,说明此类食品在观影时是可以食用的,如影城自售食品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消费者完全可以从外面购买,影城限制此类食品入场则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如影城通过这种单方面的手段,不让消费者携带此类外带食品入场,则涉嫌限制消费,是霸王条款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