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 食品 生产许可审批制度改革,实现便民、高效、透明,提升审批工作效能,按照国家食品药品 监管总局2016年10月1日实施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的新要求、新程序、新规定,市市场监管委组织开发建设了《 天津市食品生产许可 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并于1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提供了企业网上申报、进度查询、外网提示、证书打印等便民措施,审批周期由60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实现了食品生产许可受理、现场核查、审批、制证等许可工作全程信息化。该“系统”投入使用标志着本市食品许可信息化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实现了企业网上申报和材料预审服务。企业可以登录市市场监管委网站(http://www.tjmqa.gov.cn在线办事专栏下载文件和制式表格,并进行食品生产许可网上申报。工作人员对企业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及时指出和提醒企业应补充和完善的问题,做到及早发现及早解决,防止企业因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而不予受理,影响办证进度。
设置了进度查询和外网提示便民措施。通过“系统”许可信息的进度查询和外网提示功能,企业可随时掌握许可办理的进程,便于查找与追踪。若企业提交的许可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系统”会在外网提示企业“请您携带申请材料到天津市XXX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受理部门,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业务”;受理部门受理之后“系统”提示“申请已受理”;现场核查完成之后“系统”提示“本次现场核查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证书环节完成后“系统”提示“证书已打印,请携带受理通知书到受理窗口领取”。如果企业申报的信息有瑕疵,办理人员通过外网提示功能,会及时把问题详细描述反馈给企业,企业可在申报端对应的申请事项点击“查看消息”功能查看反馈意见。开设进度查询和外网提示功能,大大减少了企业往返审批部门的次数,不仅节省了企业成本,也提高了许可审批工作效率。
固化了审批流程,压缩了工作时限。“系统”严格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要求,将食品生产许可流程、时限和责任部门进行了固化,建立了受理部门、核查部门、审批部门、制证部门环环相扣、无缝衔接的工作机制。“系统”对各许可环节时限做了科学分解,许可大厅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移交审查部门;审查中心3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审查,1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审批部门3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实现了食品生产许可受理、现场核查、审批、制证等许可工作全程信息化。同时,通过临期提醒、超期报警等功能,将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周期严格压缩至20个工作日。
建立了许可信息电子档案,便于大数据分析。“系统”可以按照生产者名称、许可证号、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代表、住所、生产地址、发证日期、许可证状态、食品类别、食品名称、品种明细、所属区等字段信息进行查询;也可以按照食品类别进行多类别查询;“系统”还可以按照地区或者发证时间进行统计。“系统”将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的许可审查的信息制作成电子档案,许可信息电子档案包含企业基本信息、证书信息和对应的历史审查记录等,便于查询和统计分析。通过“系统”提供的有效基础数据,结合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进行统计分析,实现了许可信息、监管信息、企业信息和许可人员管理信息多方面对接,初步实现业务应用的信息化管理。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委将把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系统中的企业条件静态信息与食品生产监管系统中的日常管理动态信息整合,研究建立科学的食品风险分级评价体系,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时动态对全市1371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风险等级评定,实施分级监管,提升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