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 8月2日上午,西昌市召开思奇香手撕 牛肉检验结果新闻通气会,公布西昌市 食品药品 监管部门委托四川 出入境 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的3个批次手撕牛肉结果。结果显示:送检的3个批次产品均为牛源性成分,未检出鸭源性成分。不过,新闻通气会并未设置媒体提问环节,对于媒体和 消费者关注的不少问题,依然未知。
7月19日,云南某媒体报道,根据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生命条形码南方中心的检测,西昌思奇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月2日生产的华记思奇香手撕牦牛肉,绝大部分成分为鸭肉。
凉山州和西昌市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7月20日,西昌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该企业的原材料购进及整个生产过程进行全面检查,未发现该企业有购进及使用鸭肉从事食品生产的情况。同时,对该批次产品(生产日期/批号:2016/01/02/3/0,监管部门要求生产企业下架封存停止销售。
7月20日,西昌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及的批次产品及随机抽取的其余2个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并委托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进行检验。
西昌市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局长沈文才表示,他们送检的单位是一家具有动物源性(DNA法定检验资质的单位。
记者依次查看该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三份报告中,有媒体报道的生产日期为1月2日的送检产品6袋,为五香味手撕牦牛肉,有生产日期为7月14日的送检产品9袋,为麻辣味手撕牦牛肉,以及生产日期7月16日的送检产品9袋,为五香味手撕牦牛肉。
报告检测项目包含“牛源性成分”和“鸭源性成分”。
在生产日期为1月2日的送检产品检验报告中,检测结果显示,该批次样品的牛源性成分为“检出”,鸭源性成分为“未检出”。西昌市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表示,根据承检机构于7月29日出具的检验报告结论:送检的3个批次产品均为牛源性成分,未检出鸭源性成分。
何为“牛源性成分”?在检测结果的补充声明中,该检测报告表示,该报告所指的牛源性成分包括但不限于水牛源性成分、黄牛源性成分及牦牛源性成分等中的一种或多种。
声明还表示,该机构仅对所送样品的上述检测结果负责,该报告中的样品名称、标识、生产批号等样品信息均有委托方提供。
不过,新闻通气会没有涉事企业西昌思奇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人员参加,也未设置记者提问环节,通气会约5分钟即结束。对于记者和消费者关心的对为何昆明动物研究所生命条形码南方中心会检测出鸭肉成分、近期涉事企业牛肉销售情况、今后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等问题,通气会也没有透露。
相关报道:
思奇香牛肉干DNA竟是鸭肉 厂商回应问题产品已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