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人对食品安全有积*作用 但不能超越法律界限
韩大元在谈到“职业打假人”时表示,他们对促进食品安全可以发挥有利的作用,“法律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举报的权利,而且政府规定了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企业明知不安全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举报,政府会给奖励。”
王银香也认为打假人是应该有的,但保障食品安全的*好方法还是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侯兴福也表示,从某种意义上讲职业打假人促进了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的意识,强调了企业的责任感,社会感和意识感,没有职业打假人可能我们的食品工艺进步还要晚一点,“职业打假人特别是在特定时期特定环境,对我们的食品安全和对我们食品的进步是有积*作用的。”
而金征宇把职业打假人比作了啄木鸟,“我觉得职业打假人就是一只啄木鸟,他就去木头上面,在树上把那只虫子叼出来。我们有一个规定是什么呢?假一罚十或是什么的,你叼一只虫子过来我给你十只虫子吃。这是有激励作用的,如果真的把树上的虫子叼来了,你给他十只虫子吃没问题。”他同时也提出职业打假人不能过度维权,“有的时候他从其他地方叼过来虫,不是从树上叼过来的,这个时候你不但不给他吃,还打他两下,说他违规了,我觉得这样就可以了。”
韩大元对此也表示,“如果在打假过程当中违背了相关法律程序,比如说现在广州、深圳、上海等大城市有专门的职业打假的群体、产业,而且2014年某一个法院受理的一些案件当中,这样的投诉案件已经占到了同一时期案件的80%,有时候也浪费了司法资源。”
侯兴福也提出,“不要把打假当成一个谋略工具,发财之道,这样就失去了打假的意义和推动食品安全的意义。”
凭啥要求消费者“火眼金睛” 提振信心是关键
许多消费者都十分关心如何方便地鉴别自己所购买的食品是否安全的问题,对此,金征宇建议消费者有空的时候可以看一些关于生物方面的知识,但他同时也认为,辨别食品是否安全不是消费者该做的事情,现在人们有这样的关注点,说明对食品安全还是存在焦虑,提振消费者的信心非常重要,他建议,随着社会诚信体系建立和加强,这个问题一定会有好的结果。
王银香认为,“让消费者鉴别真假很难,一是他没有这种知识,二是他没有这个能力。现在真正叫消费者能知道真假的方式叫体验式消费,让消费者多学一点知识,消费者要多了解这个产品。”
韩大元对此建议,我国应该参考国外的经验,把食品安全教育纳入到幼儿园,“因为食品安全的理念会支撑着这个国家的未来,不仅是这个国家竞争力的体现,也是国家未来发展的体现,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要加强消费者从小开始培养,让《
看待有机食品要理性 没有**有机和**安全
“从消费者的健康意识角度,觉得有机食品更安全,但实际上有机食品未必安全,还是要提高安全的意识。”韩大元在谈到有机食品是否更安全的话题时这样指出,“有机食品的种植有天然的毒素风险,比如土地污染,环境污染。所以我是觉得有机食品相对安全,但是不能说**安全。”
王银香也认为,“**有机是不可能的,不存在的,我不上化肥,不打农药,但是空气你管得了吗,土地污染,水源你没法管理,所以**的安全,**有机是不可能的。但是相对安全,相对保险还是有的,有机这一块是人的心灵有机。”
侯兴福介绍称,我国有机食品的发展起步晚,发展快,问题多,“1990年我们国家才首次进口有机食品,1995年,国家环保总局才出台了《有机食品管理办法》,发展需求是我们的现实,大家希望更健康,营养,美味,这是有机食品的发展现状。”客观来讲,有机食品目前占我们国家整个食品中的产值份额,比例还很低,发展水平还有待提高,政策、监管、鼓励、认证和消费者认知等方面都有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