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社会各界对青少年用眼健康的重视下,全民对室内光环境品质的关注度越来越高。2018年8月30日,教育部等八部门下发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18]3号),通知明确要求学校改善视觉环境,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电子产品等达标情况每年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2019年3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对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的采光和照明以“双随机”方式进行抽检、记录并公布。
检测依据
(1)GB 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2)GB/T 5700-2008《照明测量方法》;
(3)GB 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4)GB 50099-2011《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5)CQC3155-2016《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
测试内容
针对《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中要求学校改善视觉环境,严格按照学校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对各中小学教室进行灯具和现场照明测试。测试内容如下:
(1)对教室现在使用灯具进行光、电性能参数测试;
(2)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美术室等场所的照明要求进行摸底测试。
【4.1现场检测】
根据GB 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的要求,进行教室的照明进行测试。教室的照明检测项目包括:
课桌面平均照度、课桌面照度均匀度、黑板平均照度、黑板照度均匀度、色温、显色指数、灯具距课桌面高度、统一眩光值、功率密度。
标准指标要求:
①课桌面上的平均照度值不应低于300lx,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
②黑板平均照度不应低于500lx,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8。
③教室宜采用3300K-5500K色温的光源,光源显色指数不宜低于0.8。
④灯具距课桌面的*低悬挂高度不应低于1.7m。
⑤教室的统一眩光值(UGR)不宜大于19。
⑥教室照明功率密度不应大于11W/m2。(不含黑板照明灯具)
【4.2实验室检测】
从教室中抽取一定比例的灯具,进行灯具的光、电性能参数测试。
测试项目包括:光效、色温、显色指数、功率、功率因数、配光曲线、蓝光危害等。
百检检测将配合学校通过对各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的检测,摸底了解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全面改善中小学教室照明环境,降低学生近视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