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炸 洋芋烧饵块烤 豆腐支摊也要分时间地点哟 你觉得给整得成?2月25日前,可向省法制办提意见
食品摊贩
是指设摊销售 食品、现场制售食品、提供餐饮服务但达不到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的食品经营者
实行备案管理
应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身份证、住址、联系方式和拟经营食品品种等信息进行备案
明确要求:
在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后,依法划定区域(点和固定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并向社会公布
特别提到:
学校、 幼儿园周边不得划定为食品摊贩经营区域
食品小作坊
是指有固定生产场所、达不到食品生产许可条件的食品 生产加工经营者
实行登记管理
① 应当携带营业执照
② 名称、生产加工地点、拟生产加工食品品种、使用添加剂、主要原料来源、工艺流程说明等材料应到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可通过这些方式提意见
电子邮箱:
1073356431@qq.com
联系电话:
0871-63624892(传真
邮政编码:650021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山省法制办
烧饵、炸洋芋、烤豆腐、甜
豆浆……可当零食,亦可饱腹,一般是街边 小吃摊“出品”。可在购买和品尝的同时,你是否注意到 安全问题了呢?日前,省政府法制办在官网公布了《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送审稿,2月25日前,向社会各界 征求意见。其中明确:今后,我省拟划定区域(点和固定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而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划定为食品摊贩经营区域。
举报违法小吃摊
拟给奖励
管理办法送审稿拟规定,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责任人,应当按照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受理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不登记不改正
将被取缔
管理办法送审稿中还提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发现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情形的,应当责令纠正,并依法处理;发现未登记备案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小作坊和小摊贩,或小作坊小摊贩达不到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条件的,应当立即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取缔或撤销登记备案;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应当依法实施,不得妨碍其生产经营活动。发放《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食品摊贩备案卡》,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费用。
管理办法送审稿拟规定,食品小作坊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生产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生产经营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马上就访
点赞
小吃摊食品安全确实需要监管
一辆简易小推车,架起电炉或炭火,身着白色围裙的老板熟练地将饵翻烤着,涂抹上甜咸酱料,再裹入一根油条,便成了在附近大厦工作的李小姐的一顿早餐。“几块钱吃一套饵,有时还会买一杯八宝粥,省时还省钱。”李小姐家住北市区,在环城南路地铁站附近的一座大厦上班,每天8点多出门,10多分钟后走出地铁站,如果时间紧,她就在街边买饵或馒头等早点到办公室解决。问及是否担心食品安全问题,李小姐说,这些小吃摊都是流动的,肯定担心卫生问题,但生活节奏如此紧张,她也没有时间在家准备早点。
也正因为如此,听说云南打算为小作坊、小吃摊立规矩的消息,李小姐觉得新规相当给力,“如果真能如此并监管到位,我的早餐就吃得更放心了。”
建议
划区域分时段关键是要便民
“选定的地点一定要便民,*好能在通勤的主要节点上,上班路上就能安全又卫生地解决早点才是关键。”去年才大学毕业的小齐在一家地产公司上班,与两位室友在刘家营合租一套3室1厅的房子,3个单身汉谁都不会做饭也懒得做,早中晚饭基本上都在外边解决。
做导游的刘小姐认为,划定固定区域不能只照顾上下班的人,还应该在人群密集的旅游景点设置固定摊位,比如南屏街、金马碧鸡坊等外地游客爱去的地方,还有一些大型景点的门口也可以。时间上当然也不能只兼顾上下班的人,还应该考虑人流量,这样不仅能满足市民生活需要,也可以让外地游客品尝到云南特色小吃。
采访中,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食品小作坊很少能取得营业执照,难就难在环评等审批条件上,有些并不是脏乱差的问题,而是一些排污指标不合规范。目前,街面上流动的小吃摊一般是由城管部门负责,在执法过程中,小吃摊也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和城管工作人员打“游击战”。这位负责人表示,如果能划定固定区域,并规定好固定的时间段,流动摊贩的管理就会更加规范。
春城晚报 记者 宋金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