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调整食品生产许可权限 实行“一企一证”

百检网 2021-11-15
     记者日前从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省改革和加强 食品 生产许可 管理工作,通过调整食品生产许可权限、实行“一企一证”、规范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发证检验等一系列措施,加强食品 安全生产 监管,保障 食品安全。
 
    自2016年1月1日起,我省调整食品生产许可权限,省食药监局负责全省乳制品、酒类、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共7个食品类别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各州(市食药监局负责本辖区内24个食品类别的生产许可,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饮料,方便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调整后,原发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其延续、变更、补办、撤销、注销和吊销等权限同步调整。
 
    同时,食品生产企业实行“一企一证”。原来按照食品品种许可调整为按照企业主体许可,原来一个企业多张证书调整为一个企业一张证书。食品生产者生产多类别食品的,按照省食药监局确定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向许可权限级别*高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食品生产企业换发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在食品包装或者标签上标注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字母“SC”加上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不再标注“QS”标志。食品生产者原带有“QS”标志的包装和标签,可以继续使用。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不得再使用原包装、标签和“QS”标志。
 
    这次改革还对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食品生产许可发证检验进行了规范,取消了食品委托生产加工备案制度,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再对食品委托生产加工实行备案管理。食品生产企业要真实标注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及被委托方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等信息,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共同对食品质量安全负责。此外,推行食品生产许可网上办理,实行食品生产许可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查、网上发证、网上公示等全程电子化。(云南日报 记者陈云芬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