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
第三季度河北省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5064件,同比增加43.5%;行政处罚金额1364万余元,同比增加27.9%;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4件,同比减少61%;捣毁制假窝点8个,同比增长14%。
在投诉举报方面,河北省第三季度共接到食品药品违法违规相关信息10358件,其中食品7009件,保健食品909件;投诉举报受理2559件,受理率为36.7%,其中受理食品2119件、保健食品91件。数据表明,食品类投诉举报仍占**比重,达受理案件的82.%,呈上升趋势。
河北三季度十大典型食品药品案(食品部分:
1.邢台市冉某特大假冒注册商标白酒案。该案涉及河北、山东、河南、四川4省,捣毁制假售假窝点7处。冉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唐山市某药房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案。唐山市路南区某药房销售的“金虫草三参益气胶囊”,标示的生产厂家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资质,该药房经营假冒保健食品行为被给予没收违法产品、没收违法所得8288元,并处罚款10万元。
3.唐山市开平区某商贸公司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案。唐山市开平区某商贸公司经营的“抗腿抽筋高钙咀嚼片”标示的生产厂家未生产过上述产品,被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5万元。
4.廊坊市某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廊坊辖区内某超市经营“后奕肠”产品亚硝酸盐含量超标,该超市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4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