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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底,莞城食药监分局接到东城食药监分局线索移交,称在东莞市东城大兴坊猪肚包鸡饮食店抽检的“猪肉丸”和“牛肉丸”样品中含有硼砂,当事人表示所抽检“猪肉丸”和“牛肉丸”的样品均是购买自莞城金沙市场内某档口。
随后,莞城食药监分局对该档口明查暗访,并多次购买“猪肉丸”和“牛肉丸”进行硼砂快速检验,检出硼酸阳性,显示该档口涉嫌在“猪肉丸”和“牛肉丸”中添加硼砂。在掌握基本情况后,莞城食药监分局将上述线索提供给莞城公安分局。民警通过蹲点暗访,初步掌握嫌疑人和嫌疑车辆的基本情况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时间、地点。
莞城食药监分局工作人员 付小波:“我们根据这个线索,把相关情况移交给公安部门,然后把购买回来含有硼砂的产品,送到专业的检测机构检测,经过调查找到确切的证据以后,我们就于八月底,对这个档口进行了突击检查,连同公安部门一起把涉事人员,和档口的违法产品进行了查封,进行了抽检。”
*终,执法人员在经营店现场查获猪肉丸、牛肉丸、猪排等20个品种约308公斤的肉制品,在加工间现场查获鱼胶、猪肉胶、肉卷等8个品种约336公斤,硼砂15.5公斤、嫩肉粉1.12公斤、不明粉状固体1包、涉嫌工业盐50公斤。犯罪嫌疑人袁某、李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莞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