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5日讯(钱江晚报记者邵巧宏通讯员尹杉前两天,
为了博得吃货们的心,店主们真是完全没了下限。这不,在
去派出所送外卖
老板居然被刑拘
5月7日,鄞州古林派出所值班民警小林和驾驶员小王外出执勤回来已是傍晚6点多,食堂已经没什么菜了,饥肠辘辘的两人就叫外卖,在附近一家小炒店点了两份大排饭。
差不多20分钟的样子,店老板赵某亲自送来了喷香诱人的炒饭,美味多汁的红烧大排配上色泽金黄的蛋炒饭,鲜香扑鼻。
两人正吃得津津有味,忽然,小林一愣,他的筷子拨到了一颗巧克力色、怪味花生豆大小的“香料壳”。
假如是平常人,大概就把壳夹夹掉,继续吃,但经验丰富的小林顿时认出这并非普通的调味品,而是罂粟果实!
小林立马放下筷子奔出门外,这时,送外卖的赵某还没走出派出所的大门,一下就被小林抓了回来。
大概还没意识到问题在哪里,被抓时,赵某一头雾水。
为了让食物更美味
小炒店汤里加罂粟壳
随后,民警赶到这家小吃店内将老板娘钱某抓获,并当场查获罂粟果实20颗、罂粟杆1捆、大排汤1锅。
后经检测,民警小林和驾驶员小王的尿检结果呈吗啡阳性反应。
经鉴定,查获的大排汤汁检出吗啡、可卡因和那可汀成份。
被刑拘的赵某这才反应过来,原来问题出在“调料”上。
据赵某供述,他和妻子钱某都是浙江衢州人,几年前夫妻俩到宁波经营这家小炒店,生意一直不温不火。
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听说用罂粟果实可以让煮出来的菜更美味,便想尝试一下,通过一个认识的朋友买到了一些罂粟果实。
5月2日,一大早赵某从菜市场买来大排开始炖,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他往汤里添加了罂粟果实,炖了整整一大锅。
随后两人一起将这锅大排对外销售,果不其然,吃过的客人都反应饭好吃,大排也炖得入味。
这下,惨淡经营的小店生意开始有了起色,不过,只过了五天,夫妻二人就被警方抓获。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老板老板娘均被判刑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被告人钱某明知食品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仍予以销售,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近日,法院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钱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长期食用,损害神经系统
国家明确禁止食品添加罂粟壳
国家2009年发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中就有罂粟壳,并标注了可能添加的主要食品类别:火锅、火锅底料及小吃类,另外还有可能用于卤味制品,甚至是饮料等。
据了解,罂粟壳中的生物碱虽然含量较少,但对于普通人来说,长期食用容易成瘾。并且,长期食用含有罂粟壳的食物,会对人体神经系统造成损害,并可能造成慢性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