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碎纸机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和办公用碎纸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455-2002 纸和纸板撕裂度的测定
GB/T 4214.1-2000 声学 家用电器及类似用途器具噪声 测试方法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GB/T 10739-2002 纸、纸板和纸浆试样处理和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
GB/T 16288塑料制品的标志
GB/T 18455包装回收标志
GB/T 26572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QB/T 2342-2006复印纸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碎纸机 paper shredder
由电机通过皮带、齿轮等传动机械把能量传送至切纸刀,将纸张或其它形式信息载体粉碎的设备。
3.2 待机状态 standby mode
产品接通电源未进行粉碎工作的状态。
3.3 工作状态 active mode
产品接通电源进行粉碎工作的状态。
4 基本要求
4.1 产品质量、安全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
4.2 产品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4.3 产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清洁生产。
5 技术内容
5.1 产品环境保护设计要求
5.1.1 易于拆解设计
产品应可使用通用工具进行拆卸,并能够分解成可再使用的部件。
5.1.2 易于回收设计
5.1.2.1 产品中质量超过 25 g 或平面表面积超过 200 mm2的塑料部件应使用单一类型的聚合物或者共聚合物。
5.1.2.2 质量超过 25 g,或平面表面积超过 200 mm2的塑料部件应按照 GB/T 16288 的要求进行标记。
5.1.2.3 产品设计时应考虑粉碎不同介质的分类收集。
5.1.3 产品节能设计
产品设计时应带有可断开电源的开关。
5.1.4 零部件中有害物质要求
塑料部件中不得添加短链氯化石蜡,其含量不得超过该塑料部件总量的 0.1%。
5.2 产品生产阶段要求
5.2.1 不得使用氢氟氯化碳、1,1,1-三氯乙烷、四氯化碳、二氯乙烷 、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三氯乙烯、溴丙烷、甲苯、二甲苯2)等物质作为清洗溶剂。
5.2.2 零部件组装、连接过程中应采用无铅焊接工艺。
5.3 产品能耗要求
5.3.1 待机状态下的能耗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表 1 产品在待机状态下能耗要求 单位:W
|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 | 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 | |
待机状态下能耗 | 无显示功能 | ≤1.0 | ≤0.5 |
有显示功能 | ≤2.0 | ≤1.0 |
5.3.2 产品工作状态下的能耗应符合表 2 的要求。
表 2 产品在工作状态下能耗要求 单位:Wh/张
|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 | 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 |
工作状态下能耗 | ≤0.080 | ≤0.060 |
5.4 产品噪声要求
产品工作状态下的声功率级噪声限值不得大于 70dB。
5.5 产品中有害物质要求
产品中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六类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GB/T 26572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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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HJ 2509-2012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碎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