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8月26日讯(记者 李钢 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通报了24批次不合格
通报显示,2015年5月至6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水产品253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24批次。在不合格产品中有四个批次抽检自济南市场。济南市历城区七里堡综合批发市场水产棚南2号内一摊位经营的草鱼、章丘市明水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水产区1号内一摊位经营的鲤鱼和黑鱼中检出禁止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孔雀石绿,山东省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的黑鱼中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和非食用物质孔雀石绿。
据专家介绍,孔雀石绿别名碱性绿、盐基块绿、孔雀绿,是一种三苯甲烷结构的染料,因其外观颜色呈孔雀绿而得名。自被证实具有抗菌杀虫等药效以来,许多国家曾广泛将其用作驱虫剂、杀菌剂和防腐剂,以杀灭水产动物体外的寄生虫、原生动物和鱼卵中的霉菌等。孔雀石绿可在鱼体内长时间残留,通过食物链可能对人体产生致畸、致癌和致突变等危害。我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高残留限量》和我国《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通知》均明确规定所有食品动物禁止使用孔雀石绿。
硝基呋喃类药物(呋喃它酮、呋喃唑酮、呋喃妥因、呋喃西林是广谱抗生素,由于该类药物长期食用有健康风险,农业部规定该类药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呋喃类药物进入动物体内会很快发生代谢,代谢产物在组织中存在较长时间,人体长期摄入后可能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并有一定致癌性。
据悉,对上述不合格产品,食药监部门已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相关部门将对不合格产品的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