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甲卓记者昨日由市
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时一定要索取购货凭证,以备出现纠纷时为自己维权。食品分为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按现行相关法规规定,预包装食品必须要标注8项内容,缺一不可。这8项内容是:食品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添加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是否标有食品添加剂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选购散装食品时,要查看散装食品是否自制标签,标签是否标注4项内容,即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对散装食品没有自制标签或自制标签标注内容不全的,建议消费者不要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