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手机一扫,便知道商品的“出身”,对于消费者来说,这是建立信任的一个途径。在包头,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打“
然而,在市农牧局总农艺师白光哲看来,大多数“追溯”标签扫出来的信息只是产地、加工工序等,还不能算真正的可追溯。
白光哲从去年便开始参加包头的
2014年,包头开始开展农畜产品
项目上马
2013年11月,包头市被商务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第四批试点城市之一,成为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家试点城市,并获得扶持资金2900万元。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和包头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同时上线,包头成为全区**盟市级平台。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现阶段,包头只搭建起了农牧局的农畜产品追溯体系和商务局的肉菜流通追溯体系。食药局负责建立的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还在筹划中。
市农牧局局长陈华介绍:“通过一年多的建设,包头的农畜产品可追溯体系已建成市、旗、追溯试点(企业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质量安全追溯数据库。”市农牧局公布的《2014年已建成追溯试点名单》显示:现在已经有50个追溯试点投入运营,涉及蔬菜(含食用菌、马铃薯、粮油、肉羊、生猪、禽蛋、水产品等种养殖企业和屠宰加工业。凡是追溯试点的产品,消费者都可通过扫描二维码获得产品生产过程全部信息。陈华还向记者透露,2015年,包头开展了100个追溯试点建设,目标是实现规模以上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追溯全覆盖。
市商务局副调研员巩旭告诉记者:“市商务局投资建设的肉类蔬菜流通体系,此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包头市肉菜追溯城市管理平台建设、指挥中心建设和肉菜批发市场、屠宰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团体采购单位、产销对接企业及肉菜直营店等七个子系统建设。建设的节点范围计划共184个,其中包括3个批发市场、18个屠宰场、16个农贸市场、10个大中型超市(58个门店、20个团队采购单位、5个产销对接单位及63个直营店。目前项目完成了设计方案,正在筹划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系统集成公开招标采购工作。”
现实困境
体系链条不完整,追到源头难。
在各级政府的推动下,很多企业开始了追溯体系的建设。昆区等7个旗县区建成检测室,配备综合速测仪器等设备。固阳县、达茂旗成立了专门的监管机构。也有一些企业以“可追溯”标榜品质,开始在产品包装上贴可供手机扫描的二维码。
但大多数情况下,消费者查询到的信息无法满足需要。比如肉类、蔬菜,往往只有部分纳入追溯试点的产品能查询,种类覆盖不全,绝大多数食品安全无法追溯。查询后只能看到养殖、种植过程信息而看不到交易环节信息。目前,农产品进批发市场后的信息还无法追溯。“不是我们不想追溯,这一块工作不在我们这里。” 白光哲说。
包头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曾围绕“建设农畜产品可追溯体系,打造绿色农畜产品品牌”进行了两个多月的调研。调研后形成的专题协商报告上指出:“现阶段包头只有农牧局的农畜产品追溯体系和商务局的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并且两家的追溯体系各自为阵,没有整合、形不成合力;食药局正在筹划建立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但是与农牧局的追溯平台没有实现有效对接,导致从田间地头到餐桌完整追溯链条没有形成。”
商务局副调研员巩旭认为,追溯体系建设的短板在于没有追到源头。他告诉记者:“现在能追溯到的肉源头只是在屠宰场,菜的源头是批发市场等。再往前就追不到了。”
为什么追不到了?在农村当了多年村支书的东河区沙尔沁镇土合气村支部书记曹建岗认为:“在农村,不管是种菜的还是养猪、养羊的,分散化经营非常普遍,信息采集和监管的难度太大。就现在一家一户的经营模式下想追溯到田间地头太难实现了。”
外埠肉菜追溯难,如何既保供应又保安全?
“我当初设想在超市里设置一个专区,专门销售有‘身份’信息的蔬菜,但后来没有做成。目前可追溯的蔬菜数量和种类远远满足不了超市的正常销售。就算包头本地蔬菜都做到了可追溯,在品种和数量上还是满足不了消费者的需求,超市的菜多为外地菜。”包头好又多百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亮感慨道。
“包头作为一个工业城市,城市居民的口粮70%要靠外调,大部分农畜产品靠外埠运入。”市粮食局副局长周围山介绍说。到目前为止,我市从外埠供应商购进的产品都未纳入到追溯体系中。
市农牧局总农艺师白光哲认为,在包头建立追溯体系还需要解决的一大难题是如何监管外埠输入的农畜产品。“管理难度大在于,一方面如果限制外埠产品进入本市,就会造成本地供应的紧张。无论是外埠的产品还是自产的产品,一旦进不了市场,就会造成市场波动。如何既保供应又保安全是一个大难题。”
路在何方
农畜产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在我国起步较晚,对于包头来说,更是一个新生事物。在全力推进追溯系统建设中,包头如何攻克遇到的诸多难题?
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韦学斌认为:“追溯体系建设必须上升到我市经济发展的战略地位来认识,必须与互联网+相结合,与打造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绿色生态相融合。目前农牧局和商务局同时在搞的两个追溯体系建设,虽然阶段不同,但本质上是一样的,都属于农产品数据可追溯平台。怎么无缝对接,统一标准,形成共识,非常重要。商务局的追溯体系,在软件设计中一定要预留模块接口,形成云数据共享,决不能搞成两个体系,形成两层皮。”
市农牧局局长陈华告诉记者:“下一步,农牧局要不断扩展追溯产品种类,同时与自治区农牧业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市商务局包头市肉菜流通追溯系统对接,将农牧民散户生产的产品通过市场纳入追溯管理。探索对外埠肉菜调入我市的监管,今年实施2个道口准入试点建设,为推进全市农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打下基础。”
东河区沙尔沁镇土合气村支部书记曹建岗则认为:“如果要真正实现产品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必须先在农村实现土地流转,将土地集中到一起实现集约化管理。”
市工商食药局副调研员徐田胜向记者透露:“我们正在研究上一套系统。全市319家食品企业都要加入食品经营‘一票通’系统,即食品必须能追溯到源头,没有源头就不能进超市。通过这样的方式倒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追溯体系。但是对蔬菜、水果和生肉的检测比较困难。农畜产品追溯还需要逐步的建立。”
即将施行的新修订的《
但在白光哲看来,追溯体系的有效性绝非一劳永逸,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仍需政府部门、科技界、产业界等各方面的努力。“我们应该正确认识追溯体系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作用,不可以夸大它。”他说,从根本上讲,追溯体系无法自动确定责任主体和问题的根源。要实现对食品安全的更好管理,仍然必须依靠监管部门的执法和企业内部的质量安全控制,“系统真正要确责的时候还是要靠人的管理,这才是对追溯体系的准确评价。也就是说,这个追溯体系不是万能的。并不是追溯体系一上,所有的食品安全问题就都解决了。它仅仅是一个管控风险或者确责、召回的手段。”
■评论
食品追溯体系需要看得见的监管
□记者 杨宏宇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追溯体系作为保证食品安全的法律制度,是人民群众“舌尖”的守护神。即将施行的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由是观之,不论是国家还是企业,建立食品追溯体系具有义不容辞的法定职责。
食品的可追溯分两个层面,**个层面是企业对食品生产链信息的可追溯——生产链环节上以个体识别为信息载体的食品可追溯系统;第二个层面是政府对于生产链信息的监管数据库建设。但是目前,我国的食品可追溯系统建设还处在**层面,而且大多食品可追溯系统仅涉及生产链的某一环节,并未实现生产链的全程可追溯。但是国家统一的食品追溯平台尚未建立,这必然导致各地食品追溯体系标准不一、追溯信息参差不齐。《食品安全法》还规定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可到目前,不仅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尚在建立之中,而且全国农产品追溯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规范也处于缺位状态,使得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缺乏可操作性,农产品追溯体系成为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相对薄弱的一环。
建立食品追溯体系,基本前提就是追溯信息真实可靠,各地食品溯源体系标准不一,由企业自建的食品溯源平台缺乏监管,变相衍生出了借助溯源码鱼目混珠、以次充好的乱象。有的食品张冠李戴,乱贴追溯码;部分原产地品牌的溯源码,变成了企业的牟利工具;消费者能查到的溯源信息也是参差不齐。企业以次充好、张冠李戴、自行定制,实际是弄虚作假,让食品不可溯,为法律所不容,但是这种弄虚作假的追溯体系的监管制度尚不完善,如各地建立的追溯体系很多没有与监管部门对接等。
食品安全是*大的民生福祉,涉及到食品安全制度哪怕一个细小问题,都可能衍生出食品安全的大问题。新《食品安全法》施行还需等待数月,但有些制度落实必须提前谋划,提前动手,万万不可坐等,否则各种乱象就会滋生蔓延,挑战法律权威。唯有这样,新《食品安全法》才会于实施之日起即得到真正落实,给企业生产者及经营者上的“紧箍咒”才不会沦为装饰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