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连城县市场
“洪水期间,水淹食品由于长时间浸泡在污水中,病原微生物可以通过包装侵入食品内,或附着在食品包装上,*有可能造成食源性疾病。”该局执法人员介绍道,根据国家卫生标准,凡经洪水浸泡过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一律不得再销售、使用,因此食品经销单位不得为挽回损失销售水淹食品和降价处理霉变、潮解和残次食品。他还说,密闭性较好而且未起开的罐装食品必须经卫生检验合格后方可予以销售。
据了解,洪涝灾区常见的食品中,已死亡的畜禽、死因不明的水产品,来源不明的、非专用食品容器包装的、无明确食品标志的食品,直接受洪水浸泡过的所有散装食品及密封不够严密的食品,如散装蜜饯、糖果、粉丝、面条;各种儿童食用的果奶、小包装糖果、山楂片;纸袋、纸盒包装的食品;编织袋包装的食品等,不得经营销售和食用,应予销毁。
同时该局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水灾后应特别注意不要购买包装不完整、肉质发白、存在清洗痕迹、存在异味等生鲜食材及食材半成品。若食品在食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味,应立即停止食用,出现身体不适症状的可及时向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寻求帮助。
自7月22日以来,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断加强灾后食品安全检查力度,截至目前,已检查食品经营户689家,约谈食品企业6家,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8份,立案查处食品案件3起,全力以赴严防受污染食品流入市场,同时该局还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尽力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通讯员 陈析兴 罗锦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