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1日消息,据
近年来,各地相继出台针对食品摊贩的管理条例,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如何保证
食品摊贩将进入持牌经营时代
昨天,《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获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中规定,在不影响安全、交通、市容、环保等情况下,在城市非主干道两侧临时指定一定路段、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该《条例》生效后,俗称的“走鬼”终于得到身份上的转正,食品摊贩不用工商登记,只需要拿到登记卡就可以。谁能抢到摆摊的黄金地段,将用摇号解决,即将推行的食品摊贩登记卡的有效期不超过一年,食品摊贩将进入持牌经营时代。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会经济法规处的冯亮介绍,**政府要*大限度,尽可能地去规划,去建设这个作坊适合摊贩经营的相对经营区域,提供给社会;第二希望引导摊贩到指定的区域经营,便于集中管理。据了解,对流动摊贩的管理从部门规定升格为省级人大立法,是国内城市对流动摊贩管理的一大突破。
这份草案,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更加方便民众的生活,也是政府的一种“让利于民”,但从各方反应来看,问题又似乎并不那么简单。
《广州日报》记者全杰发现,很多“走鬼”都是很想进入类似的临时买卖区域,但是僧多粥少,如何解决剩余摊贩的去处问题还需探讨;另外,在地段的选择上也考验政府的智慧——既能满足摊贩做生意的需求,又能不给交通、环境等造成压力。具体落实中,还需各方面有关人士共同商讨。
各地管理寻求突破
类似广东方面的条例监管办法,各地也在寻求突破。夏季,在青岛的街边,晚上常见一些烧烤摊,大多是炭烤肉串、蛤蜊,搭配馄饨之类,需求的人还不少。一些大学门口也常年有小推车现做的风味小吃,天南地北口味齐全,拉面、河粉、煎饼果子、炒年糕、盖饭等各不重样儿。大学生小严说:“我还是能接受的,主要就是图便宜,而且它那个氛围比较好,也比学校食堂好吃。”
今年6月,青岛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加强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规定,经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依法划定区域和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的,食药部门可参照“小饭桌”监管方式,给予登记备案监管,许可范围内食品摊贩变“正规军”。
老马是黑龙江齐齐哈尔的普通农民,今年45岁,半年前带着妻子来做些小本买卖。一辆电动车、一辆手推车,就是他们的店面。老马妻子负责手抓饼和烤冷面,而老马则负责卖水和看摊。老马说:“我在农村是种地的,但是我身体有毛病,做点这个小买卖还可以,早上饭啥的都在这吃,没有地方去。”
没有手续,也舍不得拿市场的管理费,天气高温还要守着炉火。生意不好时,他们**只能挣一百多块。
流动摊贩一直是城市治理的难题,不但影响市容,而且流动商贩的日益增长和不固定性,造成了管理的难点,就连老马自己也觉得,应该取缔:“这玩意影响市容,就是谁看他都不好,整一溜小破车,垃圾白花的。反正我就是干一年是一年,干的不好一点,就回老家,种我的地去。”
在河南省商丘市的香君路上,两个小区中间十五米宽的路上有一个自发形成的小吃街。虽然刚过下午五点,各种推着三轮车的小吃摊点陆续上市,有的摊位来的晚了就在路口直接扎摊,原来能并行两辆车的路被堵的严严实实。
街头摊点流动性强的特点,给工作人员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除此之外,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科的一位工作人员也坦言,因为职能划分不明确等多种原因,目前关于街头摊点的治理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商丘市睢阳区城市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认为,治理街头食品摊点的*好办法是堵疏结合,给这些居无定所的街头摊点安个家。
条例实施的现实压力
出台办法条例同时,多地依然在面临现实压力。在安徽阜阳,当地的流动食品摊点占道经营现象十分严重,如何有效进行监管,城管执法等相关部门感到任务艰巨。
记者在阜阳市二里井桥头看到,大概100米的路段,人行道被完全占据,有十多家流动摊点在这里从事食品小吃和生活用品的经营。
原来这附近,是阜阳的“夜市一条街”,聚集了近百家摊点,每天晚上前来购物的市民是络绎不绝。商贩张大姐告诉记者,现在这里都是小摊位,有证经营的也不多,所以经常被“撵来撵去”的。“如果给我设一个专门的区域经营,我百分之百会去,”张大姐说。
对于这些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的现象,城管执法部门也多次进行管理,但是商贩和城管们玩起了“捉迷藏”,形成了马路交易的恶性循环。阜阳市颍泉区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陶超表示,一旦人员和车辆撤离之后,又出现“反弹”现象。
在吉林长春,当地相关部门在对游商散贩的管理上采取了既不影响商贩利益,又能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办法。
每到夏季,长春市的个别路段会出现流动的露天烧烤摊,为了既不影响周边群众的生活环境,又能满足食客的需求,长春市在各城区建立了51个露天烧烤疏导点,以方便集中管理。不仅在位置选择上下足功夫,长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世忠表示,他们不仅对食材安全提出明确要求,同时还大力推广无烟烧烤炉具,减少烧烤对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