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石家庄7月3日讯 7月3日上午,河北省
食品、保健品方面典型案件
1、石家庄市裕华区三叶食品店未经许可经营药品、保健食品案。3月31日,河北省局稽查局根据群众举报,对石家庄市裕华区三叶食品店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该店未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及保健食品经营资格,擅自销售药品、保健食品,其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和《
2、迁安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惠丰药房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保健品案。1月7日,唐山市
3、邢台市宁晋县张利田销售工业盐冒充食用盐案。4月19日,宁晋县食药监局根据群众举报,联合宁晋县盐业行政管理所,对宁晋县换马店镇米家庄村张利田经营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当场查获“宏博”牌精制工业盐3000公斤、无标识粉盐700公斤、工业粉盐200公斤,经检测全部为无碘工业盐,并查获已售空的规格为每袋50公斤的工业盐包装袋35个。张利田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宁晋县盐业行政管理所已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邯郸市大名县赵建辉销售假酒案。1月27日,大名县食药监局根据群众举报,联合大名县公安局食药大队对赵建辉销售酒品的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执法人员现场发现疑似假牛栏山陈酿白酒55箱,经鉴定,确系假冒伪劣产品。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作出没收涉案货品,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5、邯郸市冀南新区马头经济开发区王萍和、曹生荣生产销售有害食品案。4月26日,省局投诉举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马头经济开发区有两家窝点生产加工不合格猪肉”。省局稽查局立即协调组织当地执法部门核查。4月30日,邯郸市冀南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会同工商局、区公安分局、综合执法局和计生卫生局对举报地点进行了联合检查。现场发现两家作坊环境脏乱差,工人没有健康证。经邯郸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现场查获的猪肉制品亚硝酸盐及有害菌落总数超标。其销售有害食品的行为已触犯法律,5月10日,当地公安部门依法没收了涉案肉制品并对涉案人员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