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生活网讯(桂林日报记者张苑 通讯员苏琰近日,一名
上星期,市民王先生家中宴请,他决定买几瓶好酒招待客人。他来到位于象山食品批发城的一家烟酒批发部。在这家店里,王先生挑中了五粮液52°白酒,经过与老板协商,*终以550元/瓶成交。王先生总共购买了6瓶,共计3300元。可是,王先生把酒拿回家开瓶品尝后,感觉有些不对劲,于是他找来了一些懂酒的朋友,朋友一致认为他可能买到了假酒。王先生一听十分气愤,立即找到工商部门投诉此事。要求工商部门对这家店铺进行查处,并提出让经营者付10倍赔偿的要求。
接到投诉后,象山区工商局西门工商所执法人员随即来到这家烟酒批发部进行检查,结果从店内查获2瓶未售的“五粮液”52°白酒。经商标持有人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鉴定,这2瓶及消费者王先生购买的6瓶“五粮液”52°白酒,为侵犯该公司“五粮液”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工商人员介绍,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