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悉,市市场监管局的检查人员不久前在对一有证有照的食品生产企业检查时发现,厂内正在组织食品生产的人员并非该企业负责人,而其产品的外包装袋上却仍印有该企业的厂名和QS编号。此人既没有食品生产许可,也没有营业执照,厂房内的食品生产原料更是摆放混乱、地面油污横流、臭味满屋,卫生状况令人堪忧。执法人员便立即责令其停止经营并立案调查。
经执法人员仔细调查取证后发现,该食品生产企业将闲置的厂房出租给他人,并将自己企业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QS编号及盖有自己企业公章的送货单和收据也一并“出借”给他人,默许其他没有获取食品生产许可资质的人员假借自己企业名义对外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属于违法行为。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已对该食品生产企业出借食品生产证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而这也是我市查获的首例企业出借食品生产许可证违法案件。
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QS标识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企业从事食品生产许可资质的认可。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醒,若发现有他人假借食品生产企业名义从事违法食品生产行为的,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12315投诉举报。
■记 者 徐文燕
通讯员 陆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