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朋友圈传播的谣言
浙江在线杭州5月28日讯(浙江在线 首席记者/施宇翔 通讯员/尚法 编辑/沈正玺 前段时间,有关“
今天上午,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把*先将此谣言发布至网上的吉林女子于某告上法庭,诉其侵犯娃哈哈公司名誉权,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
谣言被广泛转载
娃哈哈一季度损失20亿元
2015年1月,腾讯微博网友“于淼”发布了一条微博信息称:“妇幼保健院提示您:请不要给宝宝喝爽歪歪和有添加剂的牛奶饮料,告诉家里有小孩的朋友,刚看了新闻,可口可乐、爽歪歪、娃哈哈AD钙奶、多美滋、雅培、美汁源果料奶菠萝味的,都含有肉毒杆菌。现在紧急召回,希望有儿女的爸爸妈妈相互转告”。
这条微博内容随后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途径被大量转发。娃哈哈方面表示,这些内容让广大不明真相的消费者对“爽歪歪”、“AD钙奶”等产品的安全性产生了*度恐慌,严重损害了娃哈哈及其产品的市场声誉,娃哈哈虽然一再努力澄清事实,但谣言仍不断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今年1月,娃哈哈发现有关肉毒杆菌的谣言传播范围很广,所以就对微博和微信上侵权的信息进行了保全公证,十多个微博上有这条谣言,其中*早的就是于某在腾讯微博发的。仅仅在4月8日至11日这3天里,谣言微博原发信息超过700条,微信账号发文450条,仅相关微信的阅读量就接近200万次。
具体损失有多大?娃哈哈方面代表在接受浙江在线记者时表示,这些谣言使娃哈哈部分产品今年**季度损失高达20亿元。
经过调查后,娃哈哈集团向杭州市上城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判令于某、武汉鑫众昌商贸有限公司、广州魔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删除侵权信息,并分别赔偿娃哈哈公司经济损失2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
今天开庭的是娃哈哈诉网络谣言系列案的首案。
于某在腾讯微博发布道歉声明
被告当庭认错道歉
娃哈哈放弃20万元索赔
今天上午9点15分开庭时,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并没有出现在现场,而是委托了律师及公司法务。被告一方,吉林女子于某及律师到场应诉。
娃哈哈律师刚宣读完起诉书,被告于某当场就表示道歉,并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
于某来自吉林农村,她说自己是一个孩子的母亲,自己的孩子当时也在喝娃哈哈AD钙奶,“我在网上看到了这条信息,在没有核实的情况下就转发了,我不是恶意的,我已经把微博删除,也澄清了这是谣言。请娃哈哈公司原谅,对给娃哈哈带来的影响表示歉意,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对不起。”
于某*后表示,希望自己的道歉能换来娃哈哈集团的原谅,希望对方不要追究自己的责任,不要向她追索20万的赔偿。
娃哈哈的代理律师则表示,于某在微博中所称的肉毒杆菌是一种致病菌,食用后会造成败血症等严重疾病,食品中是严格禁止添加的。
“因为娃哈哈生产的这几款产品既属于儿童食品,在食品安全领域社会关注度特别高,被告传播的谣言不仅对娃哈哈的产品影响非常大,更是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后果,考虑于某该微博被转发712次,已经具有一定的数量,所以我们提出了20万的赔偿。”娃哈哈律师在庭上如是说。
随后,审判长在征询双方意见后宣布休庭,案件进入调解阶段。
经过双方调解,娃哈哈方面宣布愿意主动放弃20万元的赔偿,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不过前提是要求于某签署一份调解书。
调解书上写明,于某须承认自己发布的是谣言,对娃哈哈集团造成了伤害,并要公开向娃哈哈道歉。
于某答应了这个调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