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25日电(记者 刘羊旸
据中储粮总公司介绍,日前,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2015年小麦和稻谷*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今年预案的主要特点:
一是规定2015年小麦、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国标三等品的*低收购价分别为每市斤1.18元、1.35元、1.38元、1.55元,价格与去年持平,小麦托市收购政策执行期为5月21日至9月30日。
二是预案中继续明确中储粮总公司作为国家委托的*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收购资金由中储粮统贷统还。
三是继续实行中储粮分公司、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农发行省级分行“四个共同”,即三家共同确定委托收储库点、共同组织验收、共同对收购粮食的数量质量和库存管理及销售出库负责、共同落实好*低收购价政策。
中储粮总公司对本次小麦托市收购提出“八个严格”要求。严格定点,在充分利用自有收储能力基础上,与地方粮食行政部门、农发行共同确定委托收储库点,严格做好资格审核认定,不符合资质条件的坚决不得作为委托收储库点。
严格库存监管,验收合格后中储粮直属库及时与委托企业签订保管合同,明确各方权责,地方粮食部门和农发行共同盖章,三方共同监管,防控风险。
同时,严格收购资金管理,严格统计和信息报送,严格风险防控,严格启动程序,严格入库质量把关,严格数量质量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