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今日起日本输入食品须检附证明文件

百检网 2021-11-15

    华夏经纬网5月15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日本进口食品须检附产地、辐射检测安全证明新措施15日上路,引起日方反弹,但台“卫福部食品药物管理署”昨天公布尔日本输入食品证明文件认定原则,强调如期实施。“食药署长”姜郁美认为:“业者应该都拿得出证明。”

    今天起,日本核灾五县市食品持续禁止进口,其余县市产品须附官方产地证明、部分地区高风险特定食品须附辐射检测文件,并以产品“离港日”为起算基准,今天从日本空运抵台的生鲜食品适用新措施,海运要等三天。

    但日本坚守“不接受”立场,国家(中央政府不核发产地证明,但地方政府可自行发给,日方也不打算与台湾协商证明文件格式等细节。日本政府官员表示,日本**的要求就是,撤销这项新规定。

    日抗议 没科学依据的措施

    日本官房长官菅义伟14日在例行记者会回答媒体提问说:“这是没有科学依据的片面措施,我们感到十分遗憾。”农林水产省大臣林芳正也表达遗憾:“日本再三要求台湾依科学根据、松绑进口规范,台方仍执意片面宣布。”

    实务上,日本食品不会全面停止输台,比如需要检疫的肉类水果等,原需检附的检疫文件上已注明都道府县产地,检疫证明是农水省检疫所核发,符合台湾“卫福部”要求。其他食品日本业者也附上商工会议所、地方政府证明求通关。

    台坚持 辐区要附日方证明

    姜郁美指出,台湾认可的官方产地证明文件包括日本官方产地证明、日本农林水产省检疫证明、日本厚生劳动省自由销售证明、日本中央或地方政府提供的卫生证明,还有日本经济产业省公布的日本商工会所,核发的产地证明。但日本出具的官方产地证明,不得比照过去只写上“日本”两字,得注明“都、道、府、县”;检疫证明若备注产地,也能过关,若业者出具非上述认可的证明,“食药署”将透过驻日单位,确认后放行。

    至于辐射检测证明文件,凡日本官方公布辐射检验机构核发,或经日本官方或国际认证机关出具的辐射检测报告,皆被台湾认可。目前需附辐射检测证明文件的产品是:宫城、岩手、东京、爱媛的水产品;东京、静冈、爱知、大阪的茶类产品;宫城、埼玉、东京所生产的乳制品、婴幼儿食品、糖果、饼干、谷类调制品。

    姜郁美强调,目前“食药署”认可的产地及辐射证明文件,都由台湾进口商提供,日本至今未与台湾讨论双证明的细节,但她相信,所有业者应该都拿得出证明。她强调,所有证明都需正本,同一批号货品,后续的产地证明才可使用复印件。另外,产品*终制成在他国、却由日本出口的货品,不需检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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