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加强大米监管 让“食用油抛光大米”远离餐桌

百检网 2021-11-15

    晚报讯(记者 周淑芬 通讯员 陈兵记者昨日从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湖北省食药监局近期在市场监督抽检中发现,部分企业使用食用油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低等级大米进行抛光,损害了消费者的健康和利益。为保障我州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日前,州食药监管局、州粮食局、州农办、州经信委、州农业局、州卫计委等六部门联合下发通知,采取五项措施,全力保障大米质量安全,让“食用油抛光大米”远离餐桌。

    一是加强粮食收储监管。加强粮食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落实粮食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严格依据有关规定按时轮换储备粮,凡是已陈化变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严禁流入口粮市场。二是加强大米生产经营监管。开展大米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大米生产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制度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三是加强大米抽检力度。将会同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大米抽检监测,对有过使用食用油对大米进行抛光行为的企业加大抽检监测频次。四是严厉打击大米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对使用食用油对大米进行抛光行为,将督促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对问题大米实施召回并无害化处理。对违法企业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一律没收企业违法所得,一律按照法律规定的处罚上限标准实施处罚。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坚决取消企业粮食收购许可和收储资格,吊销企业大米生产许可证。五是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制度。食药、农办、农业、经济和信息化、粮食等部门互相通报违法企业信息,建立粮食收储加工企业“黑名单”惩戒制度,“黑名单”分设“黄牌警告目录”和“红牌退出目录”。“黑名单”将向社会公示。

    州食药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国家标准《大米》(GB1354-2009允许使用生活饮用水对大米进行抛光,但禁止使用其他物质对大米进行抛光。用食用油抛光的大米,外表虽更白、更透亮,但如果气温上升或保存时间过长,就会发生酸败、霉变等,食用后会对人体等造成较大损害。因此要防止大米过度加工,*大限度保持粮食原料中营养成分,改变片面追求大米精、白、亮的消费误区,市民们选购大米时,如大米手感滑腻或有矿物油味、霉味等,请勿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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