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
《制度》对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登记内容作了明确规定:一是食品生产许可、变更、换证等信息;二是日常监管及监督抽检信息;三是违法查处信息;四是企业主体责任自律信息;五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信息;六是历史信用等级评价信息;七是认为应当纳入的其他可能影响经营主体信用的信息。
《制度》针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八种情况评定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信用等级:将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动态等级分为三级,分别为A级(信用正常企业、B级(信用异常企业、C级(信用危险企业,根据等级评定表评定情况,检查结果全部项目正常的为A级企业,存在一般项且无严重项的为B级企业,违反任意一个严重项的为C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