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祖秋红为确保
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行政机关应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该局完善内部核查环节,对备案的涉及食品产品的企业标准进行梳理和整合,确保应公开、尽公开、无遗漏。同时加强清查清理环节,对在卫生部门备案和企业已停产的企业标准,督促企业完成复审,对部分不在用或者已经废止的标准进行集中清理。此外,该局加强审核公布环节,严格依照信息公开的流程,对相关信息进行发布,做到及时公开、依规定流程公开。
截至目前,该局已完成在有效期内的55家企业共135个食品标准的告知、登记、备案、信息公开工作,废止标准60个,公示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标准信息95条,圆满完成了食品企业产品标准核查和信息公开工作。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