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福安4月9日讯(通讯员 罗冉 本网记者 陈虹虹“这种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56号公告,无根水是明令禁止使用的添加剂。
据供述,从2010年至2013年11月19日期间,被告江某某与陈某夫妇共计生产毒豆芽84780斤,销往福安城区阳头市场、八一市场、东凤市场、岩湖坂蔬菜批发市场等多地,总销量为72万余元,获利18万余元。仅2011年至2013年,两年间平均日销售量均在800斤左右,每日纯利润约300元。
近日,福安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依法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决被告人陈某、江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5000元。
“长期食用这种激素浸泡出来的豆芽,将危及消费者健康,轻者可使儿童发育早熟、女性生理改变、老年人骨质疏松等,严重的可能导致身体癌变。民为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对于伸向百姓餐桌的黑手,应当予以严厉打击。”福安法院承办本案的法官表示,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为重要,希望通过该案的宣判达到“以儆效尤”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