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获悉,日前,贵州省
通知明确,酒类销售许可纳入食品流通许可审批事项,下放酒类经营许可权限。各级食品行政许可部门要严格酒类经营许可条件,缩短许可办理时限。通过开展酒类经营主体资格清理,加强酒类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标签标识检查,督促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及记录等制度。严格落实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酒类仓储、运输服务安全管理等规定,严厉打击酒类食品经营违法行为。
贵州省结合实际,整合酒类销售许可,实施酒类食品流通行政许可制度,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有利于落实酒类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酒类食品经营秩序,提高行政效能,保障酒类食品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