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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行动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完善食品追溯、召回等制度,确保食品原料来源渠道清晰,销售去向明确,全过程可追溯,对问题食品要及时主动召回并依法处置。在有条件的区县推动畜禽肉制品生产企业实行过期产品集中销毁,严厉打击使用工业明胶等非食用物质,使用过期回收或者腐败变质食品再加工肉制品,以及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超范围超限量添加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生产加工行为。
在流通环节,北京市要求规范供应、采购渠道,严格市场准入,大型商场、超市要优先选择信誉良好,具有一定规模的供应商;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要严格执行“场厂挂钩”、“产销联合体”制度,禁止产销联合体以外的肉源进入市场,确保上游主渠道安全;零售市场要严格落实“批零挂钩”制度,保证下游渠道安全可追溯。
打击食品违法行为,食药监和公安、动检、缉私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城乡周边、进京关口、贸易口岸等重点区域的执法检查,重点打击畜禽产品“黑窝点”、“黑物流”,全面捣毁违法网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快、从严处理;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生产经营者的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市还将积*引导公众参与,充分发挥有奖举报作用,鼓励社会大众主动提供案件线索,及时排查风险隐患。12331投诉举报热线随时接待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北京作为特大消费型城市,平均每日上市猪肉140万公斤、牛羊肉上百万公斤、蔬菜210万公斤、米面近400万公斤、鸡蛋330万公斤,这些食品中的85%以上都由外埠供应。其中,河北、山东、天津、辽宁、河南、吉林等六地的猪肉供应份额超过90%,其中牛羊肉95%以上由河北、天津供应,鸡鸭肉95%以上来自山东、天津、河北三地。2013年至今,全市食品安全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7.3%以上,六类重点食品的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8.2%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