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编辑注:《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问答中规定“参照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标准增加了食品致敏物质推荐性标示要求,以便于消费者根据自身情况科学选择食品”,也就是说花生等致敏原作为配料在标签中是推荐性标注,不是必须标注的。
喝了瓶花生牛奶 浑身长红疙瘩
含花生等八类配料时须标注“致敏原 ” 但实际标注商品寥寥
近日,南京市民金女士在喝完一瓶含有花生成分的牛奶后,身上 过敏长红疙瘩。不过金女士查看 奶瓶 包装发现,上面并没有标注花生为“致敏原”的相关信息。
记者了解到,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包括花生在内的八大致敏原在作为配料时,必须标注在包装上。但是记者走访超市,发现标注有“致敏原”的食品寥寥无几。
□金陵晚报记者 张彪
市民:一瓶牛奶下去 浑身长红疙瘩
3月12日上午,家住御道街30号小区的市民金女士反映,她当天在超市买了一瓶牛奶之后,刚喝完不久脸上和身上就起了很多红疙瘩。金女士立即到附近医院就诊。经医生检查之后确认,这与奶制品中的过敏成分有关。
金女士说,她从小就对花生过敏。金女士检查了牛奶的配料表后发现,里面确实含有花生,但并没有特别标注致敏原信息。“花生导致人体过敏,商家为啥不标明呢?”金女士很疑惑。
商场:标注“致敏原”食品寥寥
记者近日探访了城东某大超市,在一款花生牛奶包装上看到,在配料表中有“花生”、“乳粉”等成分,但是记者将该产品通身找遍也没有找到“致敏原提醒”的字样。另外,记者在一些辣椒酱上看到里面有花生的成分,也没有标注“致敏原”的提醒。
记者在“康师傅饼干”包装上发现标注有“过敏物质温馨提示:本产品配方中含有蛋制品、大豆制品”,而“卡夫”苏打饼干的包装上标有“过敏原信息:含有小麦、大麦、鸡蛋、芝麻、牛奶和亚硫酸盐。”
记者调查发现,关注食品致敏成分的市民相对较少。在超市内,记者随机采访了10位顾客,但是只有一名对海鲜类过敏的顾客表示,会关注食品里面是否含有海鲜,而其他顾客更注意产品的生产日期等。
医生:过敏严重可能导致死亡
对于食物引起的过敏,一些人认为它只是皮肤上起疹子而已,但是南京市**医院的营养师徐殿松并不这么认为。他介绍,食物过敏严重,会危及生命。
徐殿松介绍,食物过敏是因为人体摄入蛋白质时,对外来的异种蛋白产生的过敏性反应。出现过敏反应后,轻的表现为皮肤瘙痒红肿等症状,但是如果过敏严重,就会出现浑身组织水肿、喉头水肿、呼吸困难,甚至导致死亡。
所以,如果市民食用致敏食物导致过敏严重的,一定要紧急治疗。如果市民怀疑食物过敏,可到正规医院进行过敏原测试。
未标注致敏原引发过敏怎么维权?
如果食用了未标注致敏原信息的食品而引发过敏,消费者应该怎么维权呢?
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的一名工作人员说,消费者如果想就“食品导致过敏”维权,需要医生来检查是什么导致的过敏,如果确实是该商品所含成分导致过敏,那么,可以让医生开一份医疗证明,然后向工商和质监部门反映,由相关部门对食品进行检测,并判定该食品的包装是否合格。如果商品包装不合格,可以找商家进行协商,赔偿医疗费用等损失;或者走法律程序,进行调查举证。
记者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了解到,食品包装上必须标注“致敏原”。目前,大约有160多种食品含有可以导致过敏反应的食品致敏原,主要包括八大类:蛋品、牛奶、花生、黄豆、小麦、树木坚果、鱼类和甲壳类食品。
另外,根据规定,如加工过程中可能带入上述致敏物质或其制品的,“宜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
食品伙伴网备注:目前执行有效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为2011版,于2012年4月20日实施,并无2013年1月1日实施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根据2011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致敏物质为推荐标示内容,并非强制标示内容,具有过敏体质的消费者,食用时应认真阅读标签上的配料表和相关提示,如含致敏物质的原料及生产线上生产过含该过敏物质的产品,建议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