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13日,福建省海洋与
在宁德市、福鼎市海洋与渔业局工作人员及渔业执法人员的陪同配合下,省厅工作组深入龙安、沙埕、秦屿、前岐等乡镇8家大黄鱼水产苗种生产单位,随机抽检1个苗种样品,抽查人员严格按照《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暂行规定》的程序执行,认真检查了苗种生产单位的苗种生产许可证以及生产、用药和销售三项记录等。
据悉,福鼎市共有大黄鱼苗种生产单位30个。为了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从源头上遏制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福鼎渔业执法人员**时间深入全市水产苗种生产单位,大力宣传有关渔业法律法规、违禁药品种类等,指导技术员和负责人正确用药、做好“三项记录”(用药记录、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等事宜,确保苗种生产单位依法依规生产。 福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