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阳颜 通讯员廖菊 叶明近日,临桂的刘先生向工商部门
2月25日,刘先生到临桂的锦绣蛋糕店预订了一个生日蛋糕,约定27日送货。27日上午,蛋糕店工作人员如约将生日蛋糕送至。当时,刘先生发现蛋糕的包装上没有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的标签,“我怎么能确定这个蛋糕是新鲜的?”刘先生就此事打电话问蛋糕店,蛋糕店方面答复称,因为生日蛋糕全都是当天制作的,所以不需要额外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但刘先生却并不认可这种说法,拿着生日蛋糕到临桂工商局投诉,要求退货并获得十倍赔偿。
工商执法人员受理投诉后,到该蛋糕店调查。店主说生日裱花蛋糕为现制现售产品,并非是预包装产品,不需强制标明生产日期,并强调生日蛋糕无需标注生产日期等信息是行业惯例。但工商执法人员说,按照国家的《裱花蛋糕标准》,裱花蛋糕应按GB7718规定在包装盒上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制造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条件和标准号。蛋糕店主表示一定会进行整改。
昨天,经过工商人员调解,蛋糕店为刘先生办理了退货,并赔偿刘先生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