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以“四知四能”全面提升322名
一是知晓
二是知晓权责,能自主开展协管工作。严格落实《泰顺县食品安全协管员管理办法》,明确了协管员应承担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职责,清楚处置食品安全隐患线索和常态化巡查等相关食品安全工作程序。能够自主协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执法行动,开展每季进行一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每半月开展一次巡查,随时掌握责任区域内群体性聚餐活动的申报备案工作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等工作。
三是知晓纪律,能正塑形象。食品安全协管员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和社会共治的结合体,严格遵守协助执法但不直接从事或参与罚没、扣押他人证件和财物,不泄漏有碍食品监督执法工作的信息,不以食安委及食安办名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不接受涉案单位(个人可能有碍案件查处的馈赠和宴请,不有假公济私等违法违规行为。能够从讲政治、讲大局、讲民生的高度,为食品安全工作尽心尽力,维护食品管理人员的公众形象。
四是知晓底情,能做好信息上报。聘用的322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全部是在其负责区域内常住或工作,知晓其负责区域内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分布和活动的底情,熟悉该区域内的情况,时时做好责任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动态把控。能够按规定要求并建立区域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企业档案,实时掌握动态信息,并作好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