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周口讯 金黄蓬松的
曹某、赵某、刘某等6家小贩,长期在扶沟县城或乡镇经营油条生意。久而久之,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这些小贩不顾消费者的健康,严重超标加入矾和碱。这样的油条虽然看起来蓬松、光鲜,但长期食用会严重影响身体健康。
2013年11月,扶沟县公安局联合扶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扶沟县工商局、扶沟县卫生局,对部分早餐店检查时,发现上述6名商贩制作的油条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矾碱超标。
今年1月26日,扶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批“毒油条”案,一审判决被告人曹某等6人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提醒 长期食用“毒油条”会引发痴呆症
“‘毒油条’一般吃起来口感平淡,没有油炸香味。长期食用这种油条会对大脑及神经细胞产生毒害,引发痴呆症甚至危及生命。”昨日,办案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希望在生活中掌握一些辨别有害食品的常识,避免身体健康受到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