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临沂2月2日讯(记者 高祥 本报2月2日报道了“
2日,兰陵县部分参与对韩大蒜
李厚富说,因为是**次做对外出口生意,他们当初也知道国外检验严格,几个人商量决定,在对方“大蒜直径5.5厘米”的要求上提高质量等级,按照6厘米的直径收购备货,为此一吨大蒜就要多花二百多元。之后,他们还按照对方要求使用其指定的船运公司,每个集装箱为此也比未指定公司多花出3000元。“货柜运回国内,除了几个柜子外绝大多数都没有检查,连铅封都没开,济宁市检验检疫部门工作人员逐箱开封查验,不存在对方所说的质量问题。”
据了解,目前他们当初投标时缴纳的保证金已被退回,但蒜农们对保证金退回的数额不认同。李厚富说,“保证金是按美元计算的,我们这1000吨的保证金折合成人民币约71.26万元,现在退回来67万多元,中间扣除的差额对方解释说是作为检验人员的费用扣掉的,我们搞不懂,韩国食品医药安全处和农管所派人到港口检验,是一种执法行为,难道还需要我们支付检验检查费用吗?”
蒜农们认为,春节之前,国内大蒜市场基本平稳,若现在抛售手中大蒜,必然会对市场形成冲击。除因还债压力大低价处理一部分外,大多数蒜农考虑将大蒜暂储冷库里,等市场行情相对理想时再出手,以尽量减少损失。鉴于打国际官司旷日持久,蒜农们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帮助他们对这次大蒜出口被退回一事进行调查,并帮助他们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