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院法官提醒注意不安全与不合格区别
一款
进口蜂胶未经出入境检验
网上购买美国原装进口蜂胶,收到货后却发现蜂胶没有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消费者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将商家告上法院。*终,法院支持了“退一赔十”的诉请。
2013年8月,小谭网购了3盒美国原装进口“永恒纯天然蜂胶丸正品蜂胶原胶”,总共花费688.8元。收到货后,小谭发现蜂胶原胶的配料中含有蜂胶粉。按照规定,进口蜂胶必须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但永恒公司始终未能提供相关检疫证书。因此,卫生监督部门在接到投诉后,责令商品下架。
因协商不成,小谭一纸诉状将永恒公司告上法院,要求退还购货款688.8元,并支付购货款十倍的赔偿款6888元。永恒公司则坚持认为自己在进口食品的报批手续上有疏忽,但出售的并非假货,不存在产品质量问题,只同意“退一赔一”。一审法院判决支持十倍赔偿,永恒公司不服。
上海一中院二审认为,进口食品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方可销售,永恒公司出售没有经过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进口蜂胶,具有明知的过错,应承担十倍赔偿的责任。
饼干外包装数字现笔误
商品外包装上标注的一处数字明显不符合常理,消费者以此要求“退一赔十”,却未获支持。
2013年3月,小张在联家超市购买“白朗妮黑芝麻棒饼干(奶素”14盒,共花费375.2元。饼干外包装“营养成分表”标注为:每100克含能量2057千焦、碳水化合物260克……
每100克里怎么可能含有260克碳水化合物?为此,小张向工商部门投诉。因所售饼干标签标注的碳水化合物含量与实际情况不符,联家超市被责令没收出售该款饼干的违法所得3000余元,并被罚款3000余元等。
同时,小张起诉要求联家超市退还购物款375.2元并赔偿十倍价款3752元。法院经过一、二审,*终认为清楚、明显、容易辨识的标签错误应属笔误,不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或造成食品安全隐患。基于标签的笔误而给予十倍价款的赔偿,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