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22日消息(记者侯艳 刘乐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今天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
草案二审稿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在提高经济处罚力度的基础上,还增加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人身罚的规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丛斌向会议汇报修改情况时说:
丛斌:加重对在食品中添加药品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同时,对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的责任人增加规定拘留的处罚。
严重违法将被拘留的行为还包括:生产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等。
针对上海福喜工厂大量使用过期原料等类似行为,草案增加规定。
丛斌:增加规定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并明确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违反本法规定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实施处罚。
对于公众广泛关注的转基因食品问题,草案增加规定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丛斌说:
丛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标识”。同时,增加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草案还增加了关于食品贮存和运输、食用农产品市场流通等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