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杜绝
一是开展隐患大排查。苍南局严格按省、市、县的工作布署,开展饮用水专项整治,小作坊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查,“533”安全保障行动,黄酒调味酒酒专项治理,米面制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月饼生产企业专项检查,生产企业环境卫生大整治,生产加工猪蹄产品中“瘦肉精”专项整治等一系列活动,取得了较好较好效果,在每一个专项整治工作中,精心准备,不走过场,成立了由分管领导牵头,有关科室、基层站所负责人配合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整顿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通过全面排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全过程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运行情况,企业执行标准情况、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性、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等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企业生产加工食品的标识标注、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等情况,进一步落实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部门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切实解决企业存在的各类质量安全隐患。
二是督促基层单位不断加大巡查力度。自省局出台《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规定(试行》以来,苍南局积*贯彻实施,分5期培训基层食品监管负责人40多人次。培训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及食品添加剂180多人次。同时要求基层站所严格按照《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规定(试行》的各项规定,开展差异化日常巡查。通过建立索证索票、进货登记、巡查记录、检验记录、产品流向记录等制度和台账,全面掌握企业原辅材料进货验收、食品添加剂使用和出厂检验情况,实施动态监管。
三是开展食品标签标识自查自纠专项行动。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标签标识的监督管理,规范食品标签标识的标注,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苍南局在7月份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标签标识自查自纠活动,发放《食品标签标识自查表》122份,并通过网络平台,在苍南县食药局的网络平台上上挂《食品标签标识自查表》,告知企业及时下载自查。自这项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收到职业打假人的信坊件明显下降。
四是开展肉制品中“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为进一步加强肉制品监督管理,严防在肉制品加工环节中出现采购不合格原料、以假充真、生产环境卫生状况差等问题的发生,促进企业更好落实主体责任,把好肉制品加工企业生产环节的原料、生产和出厂“三关”,使百姓吃上放心肉制品,积*在市局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又出台了《关于开展食品企业生产环节猪蹄产品中“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将10~11月份定为肉制品整治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肉制品加工环节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围绕肉制品企业内部原料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出厂检验记录等项制度,凡原材料采购票证等证件不全的一律立案查处,规范企业生产行为。通过随机抽取部分食品企业进行现场考核,督促企业加强实验室管理,提升检验员能力,有效落实出厂检验工作。同时对肉制品企业的废弃油脂的流向进行了专项调研,严防流向餐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