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6日,
1. 铅和镉的检验(材质试验:增列储存瓶、硝酸溶液的调制,修订试药、标准溶液的配制及含量测定。
2. 酚的检验(溶出试验:增列氢氧化钠溶液及硼酸溶液的调制,修订标准溶液配制的浓度范围、标准曲线制作及含量测定。
3. 甲醛的检验(溶出试验:增列氢氧化钾溶液、硫酸溶液、淀粉试液及磷酸溶液的调制。
4. 蒸发残渣的检验(溶出试验:修订含量测定计算公式的代码。
5. 锌的检验(溶出试验:增列储存瓶及硝酸溶液的调制,修订试药、标准溶液的配制及含量测定。
6. 重金属的检验:增列容量瓶及硝酸溶液的调制,修订试药及铅标准溶液的配制。
7. 修订酚及锌的定量*限。
8. 增列附注二。
修正草案对照表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