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 记者李雪墨报道 12月12日,国家
滕佳材指出,国家总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和处置工作,目前正在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措施。开展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工作,有利于整合利用社会检验检测资源,可及时发现、预警处置和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推动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和监管方式创新,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滕佳材强调,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相关食品检测技术机构和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推动风险信息交流工作落到实处。要以乳制品、肉制品、白酒、植物油等四类食品为重点,按照分类建设、分别管理的原则,委托有关食品检测技术机构加快建立风险信息交流平台,尽快开展风险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报告等工作。坚持边建设边完善,先行试点开展、逐步推广实施。要建立完善企业食品安全问题和风险信息报告制度,抓紧出台《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工作暂行办法》。要重点加强风险信息交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推动生产企业、技术机构、各省(区、市局和总局相关司局等四个层面,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的目标任务和责任要求,落实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工作。
会议还对《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工作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