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在上海市
一是统一制定食品安全年度监管计划,确定重点监管领域及产品,并对计划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要求和完成时间节点。
二是统一安排食品安全年度监督抽检计划,整合各环节的工作任务,统一监督抽检工作规范,严格抽检程序,规范抽检文书。
三是统一遴选承担监督抽检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制定《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遴选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公开遴确定检验机构,统一委托检验合同和样品处置协议,并加大对检验机构检验工作质量的考核,提高检验工作质量。
四是统一抽检数据汇总,制定《关于做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每季度汇总全市各环节监督抽检情况,并加强对数据的分析。
五是统一抽检信息的发布,制定《关于做好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通知》,统一抽检信息的对外公布程序和内容。
六是统一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