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填补乡镇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对乡镇《
二是规范主体准入。从检查主体资格准入入手,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或持有有效证照,检查经营者是否亮证亮照经营、检查经营者实际经营范围与许可经营范围是否一致。对未办理前置许可、营业执照的,坚决予以取缔。
三是加强日常监管。以“三查”为基本手段,加大日常巡查频率。一查经营者经营的食品,主要从食品包装标识上检查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明的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标准的规定;对“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坚决予以没收、销毁。二查市场开办者责任,督促其履行相关法定义务。三查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督促其履行健康检查义务、下架退市义务等法定义务。
四是开展专项执法。坚持抓好日常巡查与专项执法的结合,大力开展重点节假日、重点区域的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加强农村校园周边、乡镇人群集中区域的食品执法。同时,以专项执法行动为契机,查处食品领域案件,从而起到规范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