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7日下午,纳雍县人民政府召开规范
杨奎副县长指出,生猪集中定点屠宰是国家法律的具体规定,是为了保障群众吃上安全放心肉的一项具体举措,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行政执法、检验检疫等工作。一是农牧部门要做好职能划转准备,加强对各个屠宰场(点的建设和检验检疫工作,特别是检疫人员的配置、培训等必须有制度、责任落实到位、监督管理到位,确保生猪入场前的检疫和宰杀后的检疫检测,保证上市肉品质量安全;二是教育局要加强管理,要求各学校食堂采购的肉品必须来源于屠宰场,确保学校使用的肉品是检疫过的合格产品,保障学生就餐安全;三是各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屠宰户的思想工作,让屠宰户自愿将猪运到屠宰场宰杀或销售屠宰场宰杀并检疫合格的猪肉;四是屠宰场要做好服务管理,确保服务收费合法合理,做到互惠共赢;五是组建综合执法机构,加强市场执法,杜绝白条猪和不合格肉上市销售,确保群众吃上安全的放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