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浙江省食安办获悉,浙江
今年2月,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计划于2016年初步建立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的运行机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等各项长效制度。
目前,浙江省1347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全部成立食安委,下设食安办,由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兼任食安委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食安办主任。
各乡镇(街道食安办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2181名。乡镇按照居住户数或监管任务划分食品安全责任网格,建立大、中、小网格9.9万个,配备协管员33312名、信息员40498名,初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包干到人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
根据《意见》要求,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有工作机构、有专职人员、有明确职责、有执法协调权、有考核培训、有工作保障”。
据悉,各乡镇(街道食安办认真落实乡镇食品安全属地化管理责任,建立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和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工作职责;探索建立协管员报酬机制,2013年度浙江省发放协管员、信息员报酬补助1461万元。
为了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丽水市、仙居县、富阳市等地已开通“食安通”、“永安通”、GIS信息化监管平台,省内5500余名监管干部及协管员使用上了移动监管信息平台,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今年以来,浙江省乡镇食安办受理投诉举报1500余起,协调开展联合执法2900余次,开展宣传活动6000余次。协管员、信息员巡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0万余户次,发现并上报违法违规行为1万余起。
此外,浙江省食安办组织人员编写出版《乡镇(街道、村居食品安全工作实务手册》。
下一步,浙江省食安办将召开浙江省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现场会,深化完善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推动全省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在新的起点上取得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