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丽水11月26日电
2010年9月曹某和妻子为谋生从安徽老家来到浙江景宁,凭借自己做包子的手艺,在景宁开了一家“天津包子王”的包子铺。起初,曹某凭经验按40斤面粉20克泡打粉的比例制作包子和馒头。
曹某自认手艺不错,但两年下来包子铺生意却不温不火,勉强维持生计。
“你的馒头太硬了,本地人喜欢吃松软点的”,顾客的一句话,让曹某“顿悟”。原来曹某是按北方的习惯将馒头做的又大又实,而南方人却是习惯口感松软的馒头。
2012年8月后,曹某为了将包子馒头做的松软可口,在和面过程添加主要成分为硫酸铝铵的“香甜泡打粉”。为了达到*佳效果,曹某不断刷新40斤面20克泡打粉的比例,逐步将比例提高至35斤面添加200克泡打粉。
果不其然,曹某的包子馒头白嫩松软,不久就站稳了景宁“包子王”的地位,日产包子1000个、馒头150个。
2014年7月1日全国开始实施“禁铝令”,面制品不得再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而沉醉在喜悦中的曹某根本没把这事放心上,也没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落实会议,照旧往面里加“香甜泡打粉”。
“香甜泡打粉”用完后,曹某到各大超市购买,都均被告知“含铝泡打粉不能使用,已经停产”。无奈曹某也尝试着用无铝泡打粉,但面的发酵效果不好。为了利益,曹某通过各种途径购买到“香甜泡打粉”继续使用。
2014年9月,在该市公安局和食品药品监督局的一次联合检查中,对曹某生产制作的馒头进行抽样检测。经检测,其馒头中铝含量为525.3mg/kg(“禁铝令”之前的标准为:铝残留必须≤100mg/kg。
法院审理认为,曹某在食品加工过程中长期添加含铝食品添加剂,造成销售的食品铝超标,违反了食品安全的标准,会对人体造成严重疾患,其行为已经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遂作出如上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