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关于开展
专项整治:以校园及其周边200米范围为重点区域,以主要面向学生经营餐饮服务单位等儿童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场所,对餐饮单位索取的食品或食品原料进货票证和相关记录逐项核查,落实食品或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打击经营使用无合法来源或票证不全的食品或原料及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劣质食品的行为。截止10月末,全市共检查学校食堂159家、幼儿园食堂158家、其他餐饮单位503家,取缔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户13户,规范不符合餐饮经营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餐饮单位45户。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儿童食品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了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有效预防了校园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了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